居住证损坏或者遗失需要到派出所进行补办,补办居住证需要准备相应的材料,待公安机关重新发证后才能继续使用。
办理条件
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,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(点)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、补领手续。
办理材料
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、居住证(损坏需提交)以及居住地住址或者就业、就读等证明材料。
办理流程
办理时限及费用
办理时限:15个工作日以内。
办理费用:换领、补领居住证,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。
办理地点
上班时间:星期一至星期五 早9:00-17:00
居民现居住地所属公安户籍派出所。